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视同缴费年限的养老金计算涉及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两部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基础养老金计算
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 $$ \text{基础养老金} = \frac{\text{退休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text{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times \text{缴费年限} \times 1% $$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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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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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计算公式为: $$ \text{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frac{\text{视同缴费指数} \times \text{视同缴费年限工资基数} + \text{实际缴费指数} \times \text{实际缴费年限工资基数}}{\text{总缴费年限}} $$
二、过渡性养老金计算
过渡性养老金仅适用于2000年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前退休的人员,计算公式为: $$ \text{过渡性养老金} = \text{视同缴费指数} \times \text{计发基数} \times 1.3% \times \text{视同缴费年限} $$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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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如北京2022年为110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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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指数 :由省级人社部门统一规定,与退休人员本人工资无关。
三、总养老金计算
总养老金为: $$ \text{总养老金} = \text{基础养老金} + \text{过渡性养老金} $$
若退休时无个人账户储存额,则无需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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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统一性 :计算需严格依据当地最新政策,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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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机制 :建议通过社保部门官方渠道核算,避免手工计算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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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间通常为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退休时仍在职的人员。
以上公式和步骤综合了多地区通用计算规则,具体以退休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