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5年灵活就业补贴政策主要分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两类,以下是具体介绍: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贴对象 :零就业家庭人员、单亲家庭人员、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以及女性年满40岁、男性年满50岁的灵活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标准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月补贴6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月补贴200元;两项社保同时缴纳,每人每月补贴800元。
补贴期限 :一般为3年,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5年。2025年后,该补贴政策只可享受一次,2025年之前已享受过的人员,不再提供再次申请机会。
申请方式 :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政策,按照季度集中发放。灵活就业参与者需在缴纳社保费用的基础上才能享受补贴。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 :通过无雇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方式实现灵活就业,在本市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市院校和本市生源外省市院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每人每月补贴600元;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人每月补贴200元;同时缴纳的,每人每月补贴800元。
补贴时间 :自首次申请补贴当月起计算,最长2年,两年间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份和险种不予补贴。
申请方式 :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可按月、季、半年申领,或在当年年底前集中申领。申请时需向居住地所在区人社局或登录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