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月度标准工时是166.64小时,这是根据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计算得出。核心依据是《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和劳社部发〔2008〕3号文件,明确月工作日为20.83天(250天÷12月),因此月标准工时为20.83天×8小时=166.64小时。需注意,部分行业或岗位因特殊性质可能适用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但标准工时仍是普遍基准。
- 法律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且每周至少休息1天。月标准工时166.64小时是法定基准,超时需支付加班费。
- 计算逻辑:年工作日250天(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除以12个月,得出月均20.83个工作日,再乘以每日8小时即得166.64小时。
- 例外情况:交通、建筑等特殊行业可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制,以周、月、季为周期综合计算,但总时长仍受法定标准限制(如月周期不超过167小时)。
- 加班与权益:超出166.64小时的部分视为加班,企业需按150%-300%支付加班费。若企业未合规,劳动者可向人社部门投诉**。
提示:工时制度直接影响薪资与休息权,建议劳动者了解自身岗位适用的工时类型,并保留考勤记录以备争议时举证。企业则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避免因违规用工引发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