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证上只写女方名字的房产归属问题,需结合购房资金来源及双方约定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一般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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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认定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共同经营收益等)购买的房产,即使房产证仅登记女方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这是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婚后所得共同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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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方式
离婚时,该房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若双方协商一致,也可按其他方式处理。
二、特殊情况: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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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财产
若购房资金全部来自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如婚前存款、个人遗产等),且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并明确声明房产仅归女方所有,则该房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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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并明确赠与
若房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且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同时父母明确表示该房产为赠与女方个人,则可能被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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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约定优先 :夫妻双方可通过协议明确房产归属,此类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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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留存 :无论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均需留存购房合同、资金来源凭证等关键证据。
房产证登记方式不影响财产性质,核心在于资金来源及双方约定。建议办理前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