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并非国企,而是中外合资企业,由地方政府控股的国企与法国威立雅集团共同投资组建,中方通常持股51%-55%,外方占45%-49%,合作期限多为30年。其业务覆盖自来水生产、管网维护及污水处理,拥有城市特许经营权,但管理权争议和外资控股隐患屡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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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明确中外合资性质
以海口、兰州为例,海口威立雅由海口市水务集团(51%)与法国威立雅(49%)合资成立,兰州项目则由兰州市国资委持股55%、法方持股45%。尽管中方控股,但部分项目中外资通过协议获得关键决策权,如兰州威立雅中法方45%股权却拥有“绝对否决权”。 -
地方政府参与但市场化运营
威立雅在中国的合资公司多通过PPP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运作,地方政府以资产入股并提供特许经营权,外资负责技术与管理。例如上海浦东威立雅由上海城投与法方各占50%股份,经营期限长达50年。 -
争议与风险并存
外资控股引发对公共资源安全的担忧,如兰州苯污染事件暴露应急能力不足,且多地自来水涨价、水质问题频发。威立雅通过高溢价收购(如兰州项目溢价280%)快速扩张,被质疑过度追求盈利而忽视公益性。
提示:中外合资模式虽引入资金与技术,但需平衡公共利益与企业效益。用户可通过当地政府官网查询具体项目股权详情,或关注水质监测报告以保障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