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是基层城市治理的核心机构, 通过集中行使多领域行政处罚权实现高效管理,职责涵盖执法、监督及协调,核心功能包括统一执法权责、强化队伍规范及完善监督体系,确保行政合法性与社会满意度。
综合执法中心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经法定程序承接城管、水务、房管等多部门下放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检查权,覆盖街道全域日常执法场景,尤其在违规建设、市容卫生、公共安全等领域形成统筹管理能力。其运作依赖区司法行政部门支持,开展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并动态更新赋权事项清单,保障执法依据与流程合法合规。
队伍建设方面严格执行双重准入机制,除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可免试持证外,全员需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省级执法证方可上岗,聘任的辅助人员仅限协助取证等非决策性工作,从源头规避越权风险。工作规范上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权责清单与执法流程提升透明度,全过程音像及文字记录确保留痕可溯,执法决定须经集体讨论并公开结果,辅以社会监督渠道接受公众质询。
该中心承担技术平台管理职能,如网格化服务系统需实时监控城市部件动态,对接12345等热线平台分类派单处置居民诉求,形成"巡查—上报—处置—反馈"闭环管理。部分辖区如东湖高新区还将文物管理纳入职责范畴,体现服务功能多元化延伸趋势。
总结而言,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通过制度优化与技术赋能加速基层治理现代化,市民可通过政务窗口或线上平台便捷提交诉求,参与监督推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