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是全省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执法的专职机构,统一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等执法职能,具有省级执法主体资格,通过"一支队伍管执法"模式提升监管效能。其核心亮点在于:整合多部门执法权、构建标准化执法体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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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整合
总队将原分散在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等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权力集中行使,覆盖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内河航道等领域,重点查处超限运输、非法营运、破坏交通设施等违法行为。 -
执法模式创新
推行"互联网+执法"平台,运用电子围栏、北斗定位等技术实现非现场执法;建立跨区域联动机制,与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惩戒,2023年全省超限率下降至0.8%。 -
服务导向
实施执法公示制度,公开处罚依据和流程;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处理违章申诉,推广"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柔性措施,年均办理免罚案件超1.2万件。 -
应急保障
统筹全省交通执法力量参与防汛抢险、春运保障等任务,2024年汛期累计抢通受阻公路437条,调度应急运力2800余台次。
该单位通过统一执法标准和数字化监管手段,既维护了运输市场秩序,也为群众提供了高效透明的执法服务。遇到交通违法问题可通过"12328"热线或微信小程序"四川交通执法"一键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