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件侦查阶段期限根据案件复杂程度不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
基础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为 2个月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明确规定。
-
第一次延长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此时总侦查期限最长为3个月。
-
第二次延长(特殊情形)
-
边远地区/重大集团案件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 2个月 ,总期限达5个月。
-
流窜作案/犯罪涉及面广案件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 2个月 ,总期限达5个月。
-
可能判处10年以上刑罚案件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 2个月 ,总期限达7个月。
-
-
其他情形
若案件涉及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犯罪集团或流窜作案等特殊情形,可在第一次延长后再次申请延长,但需逐级报批。
总结 :普通诈骗案件侦查期一般为2个月,复杂案件最长可达7个月,具体以案件性质和审批流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