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供暖时间通常为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具体会根据气温变化和政府通知调整。集中供暖覆盖主城区,采用按面积或计量收费两种方式,特殊区域可能提前或延后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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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周期
标准供暖期为4个月,若遇寒潮提前或结束时间延后,供热企业会通过社区公告、短信等渠道通知用户。例如2024年因寒流影响,供暖提前至11月10日启动。 -
覆盖范围
薛城区、市中区等主城区优先保障,新建小区需完成供热验收方可接入。部分乡镇采用分区域锅炉房供暖,时间可能缩短1-2周。 -
费用标准
- 按面积收费:居民约23元/平方米(建筑面积),非居民30元/平方米。
- 计量收费:用热单价0.16元/千瓦时,适合节能型家庭。低保户可申请30%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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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供暖前需检查室内阀门、暖气片是否漏水,缴费截止日为11月5日。空置房申请报停需在10月底前办理,逾期将视为正常用暖。
若室温未达18℃标准,可拨打供热企业热线报修。建议关注"枣庄热力"公众号获取实时动态,寒潮期间注意防冻保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