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近年实施的主要禁令及时间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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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广告禁令
- 2012年1月1日 :全国电视台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插播广告,取代此前19:00-21:00单集广告时长不超过1分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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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娱令”(电视节目管理)
- 2013年10月12日 :实施“一剧两星”政策,同一部电视剧每晚黄金时段综合频道播出不超过两集;同年11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要求卫视晚7:30-10:00黄金档每周不超过两档娱乐节目,省级卫视每年选秀类节目不超过10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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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主持限制
- 2015年7月1日 :禁止新闻、评论类节目设置“嘉宾主持”或变相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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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节目管理
- 2012年10月前 :停播宫斗剧、穿越剧、涉案剧等,境外动画片需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2014年6月禁播未登记的境外电视剧用于网络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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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政策
- 2015年1月1日 :卫视综合频道黄金档播出爱国主义题材电视剧;2013年10月要求卫视每年新引进版权节目不超过1个,歌唱类节目黄金档保留不超过4档。
说明 :以上时间表综合了不同时期、不同领域的政策实施时间,部分政策(如“限娱令”)存在阶段性调整,具体执行以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