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拖欠工资、未缴社保等),劳动者据此提出离职则可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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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原因辞职无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试用期3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单方自愿行为,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例如因职业规划、家庭原因等主动离职,即使工作多年也无法获得赔偿。 -
单位违法时辞职可索赔
若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劳动者主动辞职仍可要求经济补偿:
- 未足额支付工资或加班费
-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 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
- ****或强令冒险作业
此类情况下,劳动者需保留证据(如工资条、社保记录等),并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
- 特殊条款无效
部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主动辞职需赔偿”,此类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但若员工违反竞业限制或服务期约定(如专项培训后未满服务期),则需按约定赔偿。
提示:离职前务必核对工资、社保等权益,若单位存在过错,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补偿。保留书面通知和沟通记录,避免因程序瑕疵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