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的打工者是否受劳动法保护?60岁以上劳动者仍受法律保护,但劳动关系性质可能转为劳务关系,具体权益保障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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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60岁以上且已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通常构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但受《民法典》保护,双方权利义务由合同约定。 -
未退休人员的特殊情形
若60岁以上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农村务工者),仍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享有最低工资、工伤赔偿等权益,但部分地区司法实践存在差异。 -
工伤权益保障
劳务关系中,雇主仍需承担《民法典》中的雇主责任。建议通过商业保险补充保障,尤其是高风险岗位。 -
薪资与工作时间
劳务关系薪资由协议约定,不受最低工资标准强制约束;工作时间协商确定,不强制适用加班费规定。 -
**途径
发生纠纷时,劳动关系可申请劳动仲裁,劳务关系需直接向法院起诉,保留书面协议和用工证据是关键。
提示:60岁以上务工者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及责任划分,必要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年龄并非权益保障的绝对界限,但需主动完善自我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