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劳动法规定如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
一、试用期基本规定
-
试用期时长
-
3个月以上不满1年:1个月
-
1年以上不满3年:2个月
-
3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6个月
-
以完成工作为期限或不满3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
-
-
试用期工资标准
-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
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
二、试用期解除限制
用人单位仅能以以下情形解除合同:
-
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
三、试用期起算规则
以实际用工时间作为试用期起算点,而非签订劳动合同时间。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则该期限不成立,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四、其他注意事项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仅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