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天津灵活就业女性50岁退休的新规如下:
退休年龄
弹性提前退休:灵活就业女性在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后,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50周岁。
法定退休年龄:从2025年1月1日起,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将逐步从50周岁延迟到55周岁。例如,1975年12月出生的女职工,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6个月,对应的退休时间为2026年6月。
弹性延迟退休:灵活就业女性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选择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
最低缴费年限
从2030年起,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将逐步提高至20年。例如,2031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如果选择弹性退休,需满足2031年对应的最低缴费年限16年。
办理流程
弹性提前退休: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
弹性延迟退休:职工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选择弹性延迟退休的,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
特殊情况
终止弹性延迟退休:在弹性延迟退休期间,职工与所在单位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弹性延迟退休,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这些新规体现了自愿、弹性原则,旨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