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如果社保漏缴一个月,可以根据以下方法进行补缴:
单位补缴
线上办理:用人单位可通过“天津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补缴操作。具体步骤如下:
点击“缴费管理”-“单位人员正常补缴费”。
点击“新增”按钮,录入人员身份证号和补缴信息(含补缴原因、补缴的开始终止年月),点击“预览”按钮,系统会列出该人员需要补缴的信息。
录入缴费基数,上传相应附件后(附件类型根据提示操作),点击“提交”。
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的申报信息,并提交后台审核。
审核通过后,可于次日选择人员类型和结算期,点击“打印”可以打印综合业务处理单。
线下办理:单位也可以到所属区社保分中心办理补缴业务。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
《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劳动合同文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名册》/解除劳动证明或其他相关材料,视实际情况提供;
公章、人力资源章、财务章或经备案的社保专用章。
个人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天津税务”APP进行补缴操作。具体步骤如下:
从底部菜单栏的“首页”进入“自然人业务”或“办税”进入“公共服务-自然人业务”页面;
点击“灵活就业人员补缴缴费(当年上月及以前)”功能申报缴费;
选择“本人”或“他人”,填写“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身份信息,点击“下一步”;
选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者“基本医疗保险费”,点击“缴费基数”可以设置指定生效年月的缴费基数额度,点击“下一步”;
页面自动带出对应的待缴费数据,可按月选择待缴费数据,点击【提交】按钮跳转到【选择支付方式】页面,选择支付方式,点击【确认缴费】,根据支付操作提示完成支付。
注意事项
补缴时间限制:天津社保补缴最多可以补缴24个月的社保费用。如果是因为单位原因导致的漏缴,单位应及时进行补缴,否则将影响员工的社保权益。
滞纳金:如果是因为单位原因导致的漏缴,单位在补缴时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滞纳金。
业务办理时间: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业务办理时间,需在这个时间段内完成补缴操作。
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访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联系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