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工厂不批准辞职,劳动者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键步骤包括:提前30日书面通知、保留证据、协商或投诉至劳动监察部门。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只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无需单位批准。若工厂拒绝,可采取以下措施:
- 书面通知并保留证据:通过邮寄、邮件等方式提交辞职信,留存送达证明(如快递单、已读回执)。
- 协商沟通:与人事部门明确离职意愿,避免情绪化,争取和平解决。
- 投诉或仲裁:若工厂仍阻挠,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强制解除合同并办理离职手续。
注意:试用期员工仅需提前3日通知,且未办理离职手续可能影响工资结算或社保转移。建议依法行事,避免单方面旷工导致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