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否应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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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终止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条件续签但劳动者不同意,或用人单位主动终止合同(如破产、解散等法定情形),需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计算标准为: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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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终止合同
若用人单位未维持或提高原条件续签,或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劳动者满足法定条件时),属于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
二、无需赔偿的情形
若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合同(如劳动者主动辞职、合同期满且双方协商一致终止等),则无需支付赔偿。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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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计算以劳动者实际工资为基数,需提供工资流水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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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2008年前的工作年限,需根据当时法律法规执行(通常不支持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