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自然到期终止时,劳动者通常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但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条件而劳动者拒绝续签,则无需支付。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按半月工资计算。
-
补偿金的适用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不续签或降低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若用人单位提出维持或提高原合同条件续签,劳动者拒绝的,单位可免除补偿责任。 -
补偿金的计算方式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若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则按三倍标准支付且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
-
特殊情况的处理
- 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仅2008年后的部分计入补偿计算;
- 非劳动者原因被安排到新单位工作的,原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 补偿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总结: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补偿金规则明确,劳动者需关注续签条件与工作年限,用人单位则应依法履行补偿义务以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