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期满后合同是否自动解除取决于双方是否继续履行。关键亮点包括:无需用人单位或劳动者额外通知、单位不续签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特殊情形下合同期限自动顺延。
劳动期满合同自动解除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时间已到;二是双方未就续签达成一致意见;三是劳动者不存在处于医疗期、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等法定顺延情形。若劳动者在上述特殊保护期内,即使合同到期,劳动关系仍延续至情形消失。
单位不续签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合同条件但劳动者不愿续签外,合同期满终止的,单位应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例如,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足半年按半个月计算。
操作注意事项:劳动者应确认合同到期日期,及时与单位沟通续签意向;单位若决定不续签,需在合同期满前明确告知,避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若因疏忽导致劳动者继续工作,可能被视为默认续签合同,需承担双倍工资等风险。
劳动期满后合同关系的终止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劳动者和单位均应关注时限要求及特殊情况,妥善处理续签或终止事宜,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