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合同到期是否自动解除,取决于合同条款的明确约定。若合同明确约定“到期自动解除”,则双方权利义务终止;若无相关约定或约定模糊,则需协商或依法处理,不视为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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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优先:挂靠合同的法律效力以条款为准。若合同中明确写入“到期自动解除”或类似表述(如“期满后合同终止”),则无需额外操作,到期即解除。反之,若未约定或仅规定“期满后续约条件”,则需双方协商或启动法定解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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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约定时的处理:合同到期后若双方继续履行(如挂靠方仍使用资质、被挂靠方继续收费),可能形成“不定期合同关系”,此时任何一方均可随时解除,但需提前通知对方。若存在争议,需依据《民法典》判定是否满足法定解除条件(如不可抗力、严重违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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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与注意事项:
- 自动解除条款缺失易引发纠纷,例如挂靠方到期后擅自以被挂靠方名义活动,可能被追究违约责任。
- 事实履行风险:即使合同到期未续签,若双方实际延续合作,可能被认定为默认续约,需通过书面协议明确终止。
建议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到期处理方式,并保留协商或解除的书面凭证,以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