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规定年休假条例,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即可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天数按累计工作年限计算。关键亮点包括:5—15天阶梯式年假天数、未休年假应获3倍工资补偿、跳槽后工龄累计计算,保障劳动者休息权益。
适用范围与资格
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工作满12个月即有资格享受年休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须执行该条例。特殊岗位如寒暑假天数较多的教职工,经批准可不执行年休假。
年假天数计算标准
工龄是确定年假天数的核心指标:累计工作1-10年享5天/年,10-20年享10天/年,20年以上享15天/年。工龄包括现单位与其他单位的工作时间,跳槽时需提供社保、劳动合同等工龄证明。
休假安排与补偿规则
用人单位应统筹安排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需经职工同意延期至次年,否则需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补偿。离职时未休年假按剩余天数折算工资,不足1天部分不计入。
常见争议处理
劳动者遇单位拒批年假或拒付补偿时,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时需保留考勤记录、工龄证明、书面休假申请等证据,重点核查工龄计算是否准确、补偿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年休假是劳动者法定休息权的重要体现,企业应主动落实条例规定。个人需及时确认单位年假政策,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关注工龄累计规则与补偿标准,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