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规定如下:
一、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连续工作满1年的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单位需保障其休假权益。
二、年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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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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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5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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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年:10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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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以上:15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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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与离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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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工作满12个月起享年假,按剩余天数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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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未休年假按日工资3倍补偿(单位原因未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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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排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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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享受寒暑假、婚丧假等法定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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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累计超20天且不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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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累计超规定天数(1-10年2个月以上,10-20年3个月以上,20年以上4个月以上)
四、安排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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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统筹安排,需兼顾生产需求与员工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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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跨年度安排,特殊情况需经员工同意
五、工资待遇
年假期间工资与正常工作日相同,单位不克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