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继续医学教育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护师每年需要完成的学分要求如下:
1. 总体学分要求
护师每年需累计获得 25学分,这些学分分为两类:一类学分和二类学分。
2. 一类学分
- 学分范围:每年需获得 3-10学分。
- 获取途径:通过参加 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如高级别的学术会议、研讨会、培训班等。
3. 二类学分
- 学分范围:每年需获得 15-20学分。
- 获取途径:包括参加 市级及以下级别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或通过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 等方式获得。
4. 补充说明
- 地区差异:不同地区和单位的具体学分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根据所在地区或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继续教育计划。
- 政策依据:以上学分要求来源于《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和《继续护理学教育试行办法》等文件。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指导或具体政策解读,可以参考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官方文件或咨询当地卫生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