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N的工资不扣除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而是以应发工资(扣除前)为计算基数。经济补偿金(N)是对劳动者离职损失的补偿,其计算依据是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奖金等货币性收入,但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 计算基数明确:赔偿N的“月工资”指应发工资,即扣除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前的总额。例如月薪1万元,个人缴纳五险一金1000元,计算基数仍为1万元,而非9000元。
- 五险一金性质区分:个人缴纳部分属于工资组成部分,计入基数;单位缴纳部分属于社保义务,与工资无关。
- 法律依据清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经济补偿按“平均工资”计算,未将五险一金个人部分排除。
提示:若用人单位在赔偿N中擅自扣除五险一金,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签订离职协议时需确认计算方式,避免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