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n+1中的“n”通常按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但“+1”通常仅指代通知金,可能仅按基本工资支付。
分点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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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的计算范围
“n”代表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此处的“月工资”是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收入,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年终奖、加班费、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需依法纳税部分),但社保、公积金等非直接收入不包含在内。 -
“+1”的特殊性
“+1”是代通知金,适用于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这部分金额通常按劳动者上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可能不包含奖金、绩效等浮动部分,具体需结合劳动合同或地区司法实践。 -
例外与限制
- 高薪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n”计算基数受法定上限限制,“+1”不受此限。
- 若用人单位合法裁员(如破产、经营调整),可能只需支付“n”无需“+1”;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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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焦点
实践中,“+1”是否包含全部工资易引发纠纷。例如,部分企业可能仅按合同基本工资支付代通知金,而劳动者主张按实际总收入计算,需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明确。
总结
补偿n+1的“n”以实际总收入为基数,“+1”可能存在差异,劳动者应核对工资明细与合同条款,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