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病假工资计算的关键公式为:病假工资 = 月薪基数 × 支付比例 × 病假天数 ÷ 21.75(月计薪天数)。其中,月薪基数通常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支付比例根据工龄和病假时长阶梯递减,21.75天是法定的月平均计薪天数。具体计算需结合以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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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基数确认
若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标准,则以此为准;若工资浮动,按病假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加班费、补贴等一般不纳入基数。 -
支付比例分档规则
- 工龄<2年:病假6个月内按60%支付,超6个月按40%;
- 2年≤工龄<4年:6个月内70%,超期50%;
- 4年≤工龄<6年:6个月内80%,超期60%;
- 工龄≥6年:6个月内90%,超期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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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薪天数与时长限制
法定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年工作日250天÷12个月)。病假单次最长不超过医疗期规定(如工龄10年以下,医疗期最长3个月)。 -
特殊情况处理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时需补足差额,工伤病假则按100%支付。
提示:不同地区可能对医疗期或最低保障有细化规定,建议结合当地政策核对计算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