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补偿金申报个税时,需注意免税额度为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超出的部分需单独计税。 无论金额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均需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完成申报流程,具体操作包含填写补偿金收入、自动计算免税额度、核对税款等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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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政策与计税规则
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免征个税,例如某地平均工资为8万元,则24万元以内免税。超出部分(如25万元中的1万元)需单独按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税,税率为3%-45%不等,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
申报操作步骤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选择【综合所得申报】-【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填写员工信息及补偿金额,系统自动计算免税部分。若金额超过3倍标准,需在【减免事项附表】中勾选免税事项,确认后发送申报。支持批量导入多人数据。 -
特殊情形处理
- 分次发放的补偿金需合并计算后更正申报。
- 破产企业发放的安置费全额免税,无需申报个税。
- 竞业限制补偿金需按月并入工资薪金计税,不适用一次性补偿政策。
提示: 申报需与同期的工资薪金申报表一并提交,若漏报需及时更正。建议提前查询当地平均工资标准,确保免税额度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