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13个月被辞退时,劳动者通常可主张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单位存在违法辞退行为则需支付双倍赔偿(即3个月工资),具体金额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部分地区设有社平工资3倍上限。
合法辞退的补偿标准:若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如员工不胜任工作且经培训仍无法胜任)或第41条(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满1年但不满1年6个月的,按1.5个月工资计算。
违法辞退的赔偿金:若辞退理由不合法(如未举证员工过错或未履行法定程序),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的2倍。入职13个月对应的赔偿金为3个月工资。
工资基数与上限:经济补偿基数为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含奖金、津贴等)。若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按3倍标准计算,且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特殊情况处理: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补偿金额可高于或低于法定标准;若员工存在严重违纪(如旷工、营私舞弊),单位可无需支付补偿。
劳动者在主张权益时,需保存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辞退通知等证据,必要时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用人单位应确保解除程序的合法性,避免因操作瑕疵引发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