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队并非不愿破盗窃案,而是受限于警力不足、案件高发、资源分配优先级等现实因素,导致对小额盗窃案的侦破效率较低。 关键原因包括:基层警力长期超负荷运转、技术手段与法律震慑力不足、案件侦破成本与收益不匹配,以及群众防范意识薄弱加剧破案难度。
从基层警务现状看,刑侦民警常因人力短缺被迫选择性办案。一个派出所往往仅配备少量技术员,需同时处理多类刑事案件,而盗窃案发案率常年居高不下,导致现场勘查率不足30%,大量痕迹证据流失。例如,电动车盗窃案因赃物转移快、销赃链条隐蔽,破获率不足15%,民警自嘲“捡死耗子式破案”成常态。
法律震慑力的削弱也间接影响侦办积极性。现行刑法对普通盗窃罪的量刑显著减轻(最高刑期从死刑降至无期),且跨区域流窜作案难以串并侦查。职业盗窃团伙甚至形成“产业分工”,反侦查能力远超基层技术装备水平,部分单位仍依赖人工排查监控,技侦手段仅限重案。
案件优先级制度客观上导致资源倾斜。刑警队需按“社会危害性”分级处置案件,恶性暴力犯罪、命案等占用70%以上警力,而单起损失5000元以下的盗窃案往往排至待办清单末位。一名民警坦言:“侦破一起万元盗窃案的流程与命案相同,但考核权重仅1/10,基层自然缺乏动力。”
群众防范漏洞进一步加大破案阻力。超过60%的入室盗窃案源于未锁门窗或未安装防盗设施,部分老旧小区物业防控空白,邻里互助机制失效。警方数据显示,加强社区联防的小区盗窃案发率可降低40%,但多数地区群防群治体系流于形式。
提升盗窃案破获率需多方协同:个人强化防盗意识、社区完善技防设施、警方优化串并案机制,而法律层面需针对职业化犯罪提高惩戒力度。 短期内可优先处理团伙性、系列性案件,但根治仍需从警力编制、技术投入和社会共治等维度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