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三个月未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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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即使处于试用期,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均需依法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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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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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义务 :用人单位需为员工补缴欠缴的社保费用,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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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逾期仍不缴纳的,可被处以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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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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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首先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补缴社保及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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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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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 :若协商或仲裁无果,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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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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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员工不得约定不缴纳社保,此类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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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便于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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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三个月未缴社保不仅违法,还可能面临经济赔偿和行政处罚,建议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