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部劳动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首部全面保护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标志着我国劳动法制建设进入新阶段,确立了劳动合同、工时工资、劳动争议处理等核心制度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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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背景与意义
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催生了劳动关系多元化需求,而此前劳动法规分散且滞后。该法首次以法典形式系统规定了劳动者就业、报酬、安全卫生等权利,填补了法律空白,成为调整劳动关系的“根本大法”。 -
核心内容与突破
法律明确劳动合同制度,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设定每日8小时、每周44小时的工时标准(后调整为40小时);规定最低工资保障和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为劳动者**提供法律依据。 -
后续修订与影响
该法历经2009年、2018年两次修正,适应社会发展调整条款。其实施推动了《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配套法规出台,并促使企业规范用工,劳动者**意识显著提升。
当前,随着新业态就业兴起,劳动法体系仍需不断完善,但其奠基性作用不可替代。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熟悉法律条款,共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