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法明确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主要包括三类: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技术、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的发明创造,以及六类特殊客体(如科学发现、动植物品种等)。 这些限制既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伦理,也界定了专利保护的边界。以下是具体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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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技术与国家安全
涉及国防或重大利益的发明(如新型战斗机技术)需申请国防专利,禁止公开。中国境内完成的发明若未经保密审查直接向国外申请专利,将丧失国内授权资格。 -
违法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
赌博工具、破坏生态的技术、克隆人方法等直接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德的发明均被排除。但技术本身合法而滥用违法的(如麻醉药),仍可申请专利。非法利用遗传资源(如未经审批的濒危物种基因研究)的成果也不受保护。 -
六类特殊客体
- 科学发现:如自然现象或元素(硫元素),但应用该发现的工艺或产品(硫强化橡胶)可专利化。
- 智力活动规则:包括管理方法、游戏规则、纯计算机程序(非技术性代码)。
- 疾病诊疗方法:如针灸、化验方法,但相关医疗器械或药物可授权。
- 动植物品种:通过《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保护,但其非生物学生产方法(如辐照育种技术)可专利化。
- 原子核变换物质:如核聚变产生的元素,但实现该过程的设备可申请专利。
- 标识性平面设计:主要用于商标功能的印刷品图案。
总结:专利法的排除条款平衡了技术创新与公共利益,申请前需对照法规自查技术是否属于上述范畴,避免无效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