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劳动合同续签需遵循“协商一致”原则,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续签,且续签条件不得低于原合同。关键亮点包括:①续签需提前协商;②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③违法不续签需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前30日,双方应就续签事宜进行书面协商。若劳动者提出续签且符合条件,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拒绝,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对于已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第三次续签时除非劳动者明确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否则应依法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保障就业稳定性。
续签合薪资、岗位等核心条款不得低于原合同标准。若用人单位降低条件导致续签失败,需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N倍月工资);若违法拒绝续签,则需支付双倍赔偿金(2N倍月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工作且用人单位未异议的,视为自动续签,但建议补签书面合同以避免纠纷。
劳动合同续签强调平等协商与权益保障,劳动者需留意续签时限与条件,用人单位则需规避违法风险,确保流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