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只给员工缴纳三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核心原因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同时规避部分法律风险,但这一行为可能违反《社会保险法》的强制性规定。
- 成本控制:五险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由企业承担,而三险的缴费比例较低。企业通过减少险种可显著节省社保支出,尤其对中小微企业或初创公司而言,这是缓解财务压力的常见手段。
- 员工需求差异:部分员工已通过商业保险覆盖工伤或生育风险,或对公积金需求不高,企业可能据此调整缴纳范围以“满足”员工偏好。
- 政策执行漏洞:尽管法律要求缴纳五险,但监管力度因地而异,部分企业利用执法不严的漏洞选择性参保。住房公积金未被强制纳入社保体系,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合规压力。
- 灵活用工策略:劳动密集型行业或流动性高的岗位(如劳务派遣)中,企业可能通过三险简化管理流程,适应短期用工需求。
提示:若企业未足额缴纳社保,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或社保部门投诉**,但需权衡就业稳定性与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