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培训期工作一天后离职,依法应当获得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劳动者实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相应报酬,无论是否处于试用期或培训期,且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用人单位拒付,劳动者可通过协商、投诉或仲裁**。
培训期或试用期是劳动关系的正式组成部分,员工即使仅工作一天,也为用人单位创造了价值。工资计算需按约定标准或月工资折算日薪,例如月薪3000元按30天折算,日薪为100元。用人单位不得以“培训期未通过”“时间过短”等理由克扣工资,否则构成违法。
**时,劳动者需保留考勤记录、沟通证据等材料。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责令支付;若用人单位逾期不付,可能需加付50%-100%赔偿金。对于争议较大的情况,申请劳动仲裁是高效的法律途径。
培训期一天的劳动报酬受法律保护,劳动者应积极主张权益,用人单位则需依法履行支付义务。遇到纠纷时,及时留存证据并寻求法律协助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