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辞职,关键权利包括: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用人单位违法时随时离职、协商一致解除三种方式。无固定期限合同并非“铁饭碗”,劳动者享有与固定期限合同同等的辞职自由,但需注意程序合规以避免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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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辞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只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理由即可解除合同。这一规定适用于无固定期限合同,保障劳动者的职业选择权,但需给用人单位合理交接时间。 -
用人单位违法时可随时离职并索赔
若用人单位存在未足额支付工资、未缴社保、****等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经济补偿。例如,遭遇欠薪时,辞职后仍可追讨赔偿。 -
协商一致解除更灵活
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尤其适用于希望快速离职但未满30天通知期的情况。需注意:若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劳动者可获经济补偿;若劳动者主动提出,则可能无法获得补偿。
总结:无固定期限合同赋予劳动者充分的辞职权,但需区分情形选择合法途径。提前通知避免纠纷,遇单位侵权时果断**,协商解除则注重书面协议。合理运用法律条款,既能保障离职自由,也能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