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十年以上主动辞职的补偿主要包括:经济补偿金、未休年假折算、社保公积金权益等。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主动辞职通常无经济补偿,但若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未缴社保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主张N倍月工资的补偿(N为工作年限)。以下是具体权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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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
仅当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欠薪、未缴社保、****等)时,劳动者辞职可要求补偿。计算公式为:工作年限×月平均工资(上限为当地平均工资3倍×12年)。十年工龄通常可获10个月工资补偿。 -
未休年假折算
未休的年假需按3倍日工资补偿。例如十年工龄应享10天年假,若全部未休可折算为30天工资(需扣除已支付的正常工资部分)。 -
社保与公积金
- 社保:用人单位需补缴在职期间欠缴部分,个人可申请劳动监察追缴。
- 公积金:单位未足额缴纳的,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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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
- 竞业限制补偿:若签订竞业协议且履行限制,离职后有权按月领取补偿金(通常为离职前工资的30%)。
- 工伤待遇:若曾认定工伤,离职时可一次性领取伤残就业补助金。
提示:建议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注意主动辞职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否则可能面临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