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主动辞职通常无法获得经济补偿,但若存在单位欠薪、未缴社保等法定情形,或符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则可主张补偿。工作满10年可主张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标准),但前提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或存在违法行为。
分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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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辞职无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
例外情形可索赔
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即使员工提出离职仍可索赔:
- 拖欠工资或加班费
- 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 ****或违章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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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可获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协商一致的,需按N标准支付补偿(N=工作年限,满10年计10个月工资)。 -
特殊保护条款
对连续工作满10年的员工,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时需支付2N赔偿金,但员工主动辞职不适用此条款。
总结建议
劳动者应保存工资条、社保记录等证据,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可通过劳动仲裁**。协商离职时务必书面明确补偿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