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一老一小”急诊报销涉及政策规定、报销流程及所需材料。以下是详细信息:
一、报销范围及比例
报销范围:
- 急诊费用需符合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规定。
- 医疗费用包括医保范围内的甲类和乙类费用,丙类费用不予报销。
报销比例:
- 门诊急诊:一级及以下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和三级医院为50%。
- 住院急诊: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0%,二级医院为78%,三级医院为75%-78%。
起付线:
- 门诊急诊:一级及以下医院起付线为100元,二级和三级医院为550元。
- 住院急诊:一级医院起付线为150元,二级医院为400元,三级医院为650元。
封顶线:
- 门诊急诊:年度封顶线为4500元。
- 住院急诊:年度封顶线为25万元。
大病医保:
- 当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超过30404元后,可启动大病医保,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 5万元以下部分报销60%;
- 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
- 当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超过30404元后,可启动大病医保,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二、报销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 《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核表》。
- 急诊收费票据(需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
- 急诊处方或费用明细清单。
- 身份证、医保卡(或社保卡)复印件。
- 医保转诊单(如适用)。
特殊情况材料:
- 如急诊留观或门诊特殊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销流程
材料准备:
- 按要求整理报销材料,确保票据、处方等按日期顺序排列并装订。
提交申请:
- 将整理好的材料提交至参保所在地的社保所。
- 社保所审核材料后,录入系统并预约报送至区县医保经办机构。
审核与结算:
- 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并在完成后将报销结果通知参保人员。
领取报销款:
- 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员可按通知领取报销款项。
四、注意事项
材料盖章:
- 确保所有票据、处方等材料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审核表需由社保所盖章确认。
时间要求:
- 报销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具体时间可咨询当地社保所。
异地急诊:
- 如在异地急诊,需提供全额结算证明,并按医保政策报销。
政策更新:
- 北京市医保政策可能会有调整,建议关注北京市医保局或社保所的最新通知。
五、常见问题
非京籍能否报销?
- 非京籍人员如符合以下条件可参加“一老一小”医保:
- 父母一方有北京市户籍;
- 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随往子女;
- 随军家属。
- 非京籍人员如符合以下条件可参加“一老一小”医保:
急诊留观如何报销?
- 急诊留观费用需提供急诊留观证明、费用明细等材料,按急诊报销政策执行。
异地急诊如何处理?
- 异地急诊需先全额结算医疗费用,再回参保地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销。
如需进一步了解报销政策或流程,建议联系当地社保所或拨打北京市医保局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