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婚假生育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休假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办规〔2022〕9号),天津子女陪护假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独生子女陪护假
假期天数:独生子女的父母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给予每年累计二十日的护理假。
计算方式:护理假为自然日,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使用方式:护理假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分散使用。
非独生子女陪护假
假期天数:非独生子女的父母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给予每年累计十日的护理假。
计算方式:护理假为自然日,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使用方式:护理假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分散使用。
这些规定旨在为子女照顾患病住院的父母提供便利,确保他们在家庭和工作之间能够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