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工龄或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
公司要求员工先离职再入职,通常涉及以下几种情况,需结合具体操作方式判断其合法性及员工权益影响:
一、常见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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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
企业可能通过“离职-入职”循环操作,避免满足“连续工作满十年”或“签订两次劳动合同”等法定条件,从而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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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用工成本
部分公司可能以此方式减少社保、福利等开支,但需注意工龄累计计算,不会因合同中断而重置。
二、工龄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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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作年限 :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 实际工作时间 累计计算, 不受合同中断影响 。例如,员工A于2018年入职,2022年离职后2023年重新入职,其工龄仍可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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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计算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法律风险与员工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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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审查
公司需确保离职程序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提前30天通知、支付经济补偿等。若存在未依法履行的情况,员工可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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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约定限制
员工离职后再次入职时, 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 ,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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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
若公司存在以下情形,员工可通过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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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性离职 :如虚假理由诱导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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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侵害 :如未支付经济补偿或重新入职时设置不合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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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议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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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明确 :入职时仔细阅读劳动合同,保留证据(如邮件、录音等)证明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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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咨询 :若对离职再入职的合法性存疑,建议咨询劳动法律师,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受损。
公司此举需在法律框架内操作,否则可能面临劳动纠纷。员工应关注自身权益,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