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减少对企业检查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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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检查频次 :有关主管部门要在2025年6月底前公布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以最大限度减少检查频次,降低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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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检查行为 :行政检查要做到“五个严禁”和“八个不得”,包括不得接受企业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参加企业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由企业支付检查费用等,以确保检查的公正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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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分类检查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要建立本领域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并在2025年6月底前公布现有的行政检查标准。能合并检查的不得重复检查,能联合检查的不得多头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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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场检查和书面核查 :能非现场实施的检查不得入企实施现场检查,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监管的,也不得入企实施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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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检查协助机制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要在2025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行政检查异地协助机制,明确相关规则,以规范异地检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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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计划管理 :专项检查要实行年度数量控制,事先拟订检查计划,并经县级以上政府或实行垂直管理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后按照规定备案。
这些规定旨在通过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规范检查行为、实行分级分类检查、推广非现场检查和书面核查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