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是的,申请多点执业需要原单位的同意 。根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医师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时,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此外,有多个来源的信息也明确指出,多点执业需要获得原有注册单位的许可。
因此,如果您是一名注册有效期内的医师,希望进行多点执业,您需要先获得原单位的同意,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和注册。这样做不仅遵守了法律规定,也有助于维护医疗机构之间的秩序和您的个人职业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