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残津贴和高龄养老津贴
2025年起,退休老人将新增两项津贴: 病残津贴和高龄养老津贴 。
- 病残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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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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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必须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且因病或非工伤致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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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在退休年龄前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性60岁、女性50岁(女干部55岁),但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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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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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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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退休不到5年的,津贴金额与当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紧密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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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退休超过5年的,标准会相对低一些,但同样与基础养老金挂钩,并随全国养老金调整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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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越长,拿到的津贴越多,特别是对于缴费超过15年的部分,每多缴一年都会有一定的津贴增发。
- 高龄养老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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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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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前年满75周岁(1950年及以前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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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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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法记录,未因刑事犯罪被剥夺养老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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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籍老人同样适用,只要参与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达标即可申领。
这两项津贴旨在提高退休老人的生活质量,特别是那些因病或非工伤致残以及高龄的退休老人。符合条件的老人可以按月领取津贴,并且津贴的发放标准与他们的养老金水平、年龄、健康状况以及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