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证和执业医师证 之间 不存在冲突 。具体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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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系统管理 :执业医师证归属于卫生系统,由卫健委管理;而执业药师证归属于药监系统,由药监局管理。因此,两者分别录入不同的数据库,并由不同的行政部门管理,不会产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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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同时注册 :一般情况下,拥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资格证》等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想同时注册两个或多个执业范围是困难的,但注册药师证和医师证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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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辅相成 :执业医师证是医生行医的资格证,而执业药师证是从事药物相关工作的必要证件。两者虽然针对不同的专业领域,但属于相辅相成的关系,不存在冲突的问题。
综上所述,执业药师证和执业医师证可以同时拥有并注册,但需要分别符合各自的管理要求和注册程序。建议根据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证书进行考取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