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是的,十六年士官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安排工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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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现役满12年以上的士官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可以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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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立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 :士官在服现役期间,如果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也可以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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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战致残 :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官,也可以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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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子女 :如果是烈士子女,同样可以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结合以上信息,如果一个士官在部队服役满16年,并且没有上述特殊情况,那么他是有资格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具体的安排工作可能会根据个人情况、地方政策以及部队的具体安排来进行。建议咨询当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