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即曾经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依法退出现役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军官、警官、军士、警士和义务兵等。从法律和定义上来看,退役军人虽然已经退出现役,不再属于现役军人序列,但他们仍然是军人,因为“军人”这一身份是基于他们的军事服务和为国家做出的贡献。
然而,从实际管理和权益保障的角度看,退役军人不再享受现役军人的待遇和管理,而是被视为社会普通公民的一部分,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障和优待政策。这些政策旨在保障退役军人的生活质量和再融入社会的能力。
因此, 退役军人从法律和定义上来看仍然是军人 ,尽管他们不再享受现役军人的待遇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