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局是 负责退役军人相关事务的政府部门 ,主要工作职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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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安置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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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政策 :承担退役军人的保障政策、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指导、住房、医保、社保等待遇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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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优待 :承担伤残退役军人和军属的抚恤优待,英烈褒扬、信息数据采集、建档立卡、慰问、宣传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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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 :处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事项、政策咨询、帮扶援助和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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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 :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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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 :拟订相关政策法规,褒扬退役军人精神,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等的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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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与医疗保障 :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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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 :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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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军优属工作 :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等的优待、抚恤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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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奖励与纪念活动 :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
退役军人事务局在不同层级(部级、省级、市县、功能区、乡镇街道)设有相应机构,负责具体执行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