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 。具体分工如下:
- 中央层面 :
-
中央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机构 :负责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
-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 :负责全国的退役军人安置工作。
-
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门 :负责组织指导全军军人退役工作。
-
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
- 地方层面 :
-
地方各级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机构 :负责本地区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实施。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军人安置工作。
-
地方各级有关机关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
-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 :负责全军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和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士移交工作,配合安置地做好安置工作。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机构 :通常设在民政部门,负责办理退役士兵接受和安置的日常工作。
- 其他相关部门 :
-
党委组织部、文明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医疗保障局(办)、国资委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
各战区、各军兵种、军委机关各部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局、处)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
综上所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协作,确保退役士兵能够顺利过渡到社会,并得到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