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护理费通常需要以下证明:
护理必要性证明
医疗机构的护理证明 :需要医疗机构出具的明确需要护理的证明,如诊断书、病历等,其中应包含护理的医嘱或建议。
护理人数证明
医疗机构的书面建议 :原则上护理人员为一人,但若需要两名或以上护理人员,需有医疗机构的明确书面建议或证明文书。
护理期限证明
医疗机构的证明或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可参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如出院小结等。若出院后仍需护理,则需根据出院医嘱中建议护理的时间确定,或由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护理人员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护理人员 :需提供工资单、原单位盖章的证明、个税完税证明等材料,以证明因护理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无固定收入或雇佣护工的 :需提供护工费发票,或能证明当地护理人员收入的证据,如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等。
护理费支付凭证
正式的护理费收据 :无论是医院的护工还是家政服务等护理机构的人员,都需要提供正式的护理费收据,以证明护理费的实际支出。